近年来,广东省肇庆悄然出现藏香猪、本地土猪代养业务,养殖户和领养者签署协议,由养殖户提供优质猪苗,并帮助生态养殖,直至出栏。而领养者只需提供订金,确定代养关系,到猪出栏之日结清尾款,猪只由自己支配。领养者将猪只宰杀后,仅和亲朋好友分享,不会在市场上流通。
领养者一般为高端消费人群,他们看中的是土猪的生态养殖,品质相对健康、安全。而代养的猪只,主要是本地土猪和藏香猪等品种。
“今年接了30多头代养业务。由于经济环境原因,代养数量较往年下降。”近日,四会市知行健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赛勤对记者说。
王赛勤向记者介绍,多年前,广州、佛山等地已兴起代养业务,领养者主要是企业老板或志同道合的朋友,肇庆在近年才开始陆续出现。
目前,该合作社主要养殖藏香猪,数量200头左右,在山地、塘基等放养,由于养殖时间为1至2年,出栏时每只重量约100斤,因此价钱并不便宜。目前毛猪每斤38元,净肉每斤高达58元,一头则猪需要三四千元。
据了解,该合作社在代养的猪只上做记号,要求领养者交付一定的订金,到出栏之日,再按约定的价钱结清尾款。在代养过程中,如果领养者放弃合约,订金归养殖户。如果猪只在代养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走失、死亡等,养殖户则向领养者提供同等规格的猪只予以赔偿。“具体还要双方共同商定。”王赛勤说道。
领养者刘先生是肇庆一家企业负责人,今年已是第三次在该合作社代养藏香猪,每次代养3头。他说,一头和朋友分享,另两头留给家人和亲戚,吃不完做成腊肉。
随着代养兴起,不少养殖户也跃跃欲试。“我养有100多头藏香猪,前段时间将代养信息发出去之后,已有人和我沟通。”5月4日,怀集县三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黎多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了保持藏香猪的野性,该公司每天只喂食一次,主要是草料等生态原料,其余时间则由猪只在山上自由觅食,吃杂草和灌木树根等。
黎多年打算将代养藏香猪和家庭农场结合,促进当地文旅产业发展,“我们的鸡、鸭等也可以代养,果蔬等也可以代种,朋友聚餐或家庭聚会,宰猪杀鸡,采瓜摘果,和过年一样热闹了。”
近日,怀集县诗洞镇养殖户梁先生对记者说。六七年前,他在山上养猪,由于地处偏僻,猪栏常遭受公野猪入侵,和家猪杂交后,繁殖出了“野猪二代”,这些猪肉质地鲜美,优于一般饲养猪,即使价钱较高,仍受到市场追捧。
此后,梁先生一直保持用土方法养殖土猪,以保持它们的健康、生态。他说,客人正是看中他的土猪品质,才有意进行代养合作,“我也是第一次接触代养业务,具体的操作还需要双方认真商榷。代养前景,我还是很看好。”
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务副主任黄华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村地区生猪自宰自食及赠予合法,例如农村家庭在春节前杀年猪供自家食用,或者将自家屠宰的猪肉免费赠送给亲朋好友,不在市场上流通,均不违法。近年来兴起代养生猪业务,代养者获取代养的劳务报酬,生猪属于领养者,领养者自宰自食,不在市场上流通,因此符合上述类型。但需要注意的是,屠宰后销售违法:若将自家屠宰吃不完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出售,哪怕是少量销售,也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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