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骑力士
广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栏 > 时事 > 内容

重拳出击!永春达埔镇开展生猪养殖场两违拆除行动,拆除面积约1000平方米

永春今报 2022-08-28

阅读()

8月22日—23日,达埔镇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河长办开展生猪养殖场两违整治拆除统一行动,依法对达山村两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猪圈进行强制拆除并复耕,拆除面积约1000平方米。

8月22日—23日,达埔镇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河长办开展生猪养殖场两违整治拆除统一行动,依法对达山村两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猪圈进行强制拆除并复耕,拆除面积约1000平方米。

 

生猪养殖场拆除

 

生猪养殖场拆除

 

生猪养殖场拆除

 

生猪养殖场拆除

 

下一步,达埔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重拳出击,对生猪养殖场违建进行依法有序拆除,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改善流域水环境。

 

普法专场

 

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违法占地行为查处)规定: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违法占用建设用地5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退还土地并处罚款100元/㎡;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违法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2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退还土地并处罚款200元/㎡;

 

3、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违法建设用地5亩以下或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2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300元/㎡;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2亩以上10亩以下或占用耕地3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没收并处罚款400元/㎡;

 

5、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2亩以上10亩以下或占用耕地3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500元/㎡;

 

6、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20亩以下或占用耕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3亩以上7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没收并处罚款600元/㎡;

 

7、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20亩以下或占用耕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3亩以上7亩以下,占用基本农田2亩以下,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800元/㎡;

 

8、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20亩以上或占用耕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7亩以上,占用基本农田2亩以上,责令整改未整改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1000元/㎡;

 

另外,非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或基本农田5亩以上将对违法者处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已标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留言联系我们删除!
江西仲襄本草生物有限公司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