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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肉贩收购屠宰病死猪16头,被罚104万元!

南国今报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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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胜利商贸城的肉贩宋某某,因收购、屠宰病死猪,被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罚款10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万元处罚,宋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日前,已由城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胜利商贸城的肉贩宋某某,因收购、屠宰病死猪,被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罚款10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万元处罚,宋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日前,已由城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肉贩收购屠宰病死猪16头,被罚104万元!

 

强制执行!肉贩收购屠宰病死猪16头,被罚104万元!

 

2021年6月7日,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胜利商贸城有人售卖未经检疫的猪肉。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到,宋某某长期从事生猪产品经营活动。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他曾多次从养殖场低价收购一些病死或临床不健康的生猪,拉回其住宅进行私宰。然后将这些私宰肉与合法渠道取得的生猪产品混搭出售。

 

因案情重大,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迅速组建以动物卫生监督大队为核心的专案组,联合柳州市公安机关共同侦办。经查看天网视频、走访有关养殖场、调取运输车辆轨迹,以及实地勘查,最终查明,宋某某从2021年6月8日至6月28日,非法从柳北、鱼峰、柳江等地的养殖场,陆续购入病死或临床不健康的生猪16头。

 

为防止该批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对群众的健康造成危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机关,迅速对宋某某及贮藏地采取控制措施。当场在宋某某家里查获冰冻生猪产品1280公斤、待宰生猪1头50公斤,以及屠宰刀具一批。

 

随后,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宋某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二十倍的罚款的处罚决定。

 

由于宋某某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处罚义务,今年5月6日,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在本次事件中,由于相关养殖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非法转让畜禽标识、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也同时被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为由,对本案有关的违法人员实施了抓捕,共17名涉案人员受到了处理。(蒙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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