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公布“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桶装饮用水、过期奶粉、注水肉、工业明胶生产皮冻、保健品诈骗等各方面。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张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为非法牟利给待宰生猪打药注水。辽宁省沈阳市某肉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张某,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雇佣他人共计给5.5万余头待宰生猪打药注水。经审计鉴定,打药注水后的生猪及其肉制品销售金额达8250万余元。最终,张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二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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