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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食野猪当野味 利川一人非法狩猎被判拘役4个月

中国利川网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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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一人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先后在四处山林安装捕兽夹,捕得野猪2头、麂子1只,食用部分后余下的被查获,日前该非法狩猎案宣判,当事人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打野猪
 
  2019年7月,被告人张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先后在四处山林安装捕兽夹,捕得野猪2头、麂子1只,食用部分后余下的被查获。经利川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认定,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尸体物种属于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
 
  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每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判处,都是一次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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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非法狩猎 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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