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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猪,被7人合伙宰了平分?这肉不能白吃!

海峡都市报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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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龙岩7人就合伙将一头看似无人认领的生猪宰了平分,但这是另一户当天刚买的猪,只不过它“天赋异禀”,自己“越狱”了。主人发现自家猪被“糟蹋”了,将7人都告上法院。
  躺在菜地的猪,不吃白不吃?去年7月,龙岩7人就合伙将一头看似无人认领的生猪宰了平分,但这是另一户当天刚买的猪,只不过它“天赋异禀”,自己“越狱”了。主人发现自家猪被“糟蹋”了,将7人都告上法院,事实证明,这猪还真不能白吃,法院判处7人一分不少。
 
猪肉
  
  当天,武平谢某一共购买了三头生猪,关在猪圈里,才半天时间,一头猪不知如何从猪圈中跑出,沿着省道一路跑,最终在离“家”较远的一处菜地歇息。
  
  当猪在省道逃跑时,村民赖某就看到了,当天下午两点,赖某等几人在一处菜地找到了这只猪,便上前追赶围捕,因为一直抓不住,又找来了帮手,两个半小时后,猪终于被制服了,之后便宰了,李某等7人将猪肉瓜分干净。
  
  主人谢某到底是知道了,但众人不肯赔钱,他一怒之下将7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放养猪一头,折价2700元。
  
  这法庭上,这事并不复杂,因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原告以2692元的总价格购买了生猪一头。该生猪从原告的猪圈跑出走丢后,被本案七被告宰杀并进行瓜分。各被告明知案涉生猪不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仍予以宰杀并瓜分占有,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原告有权请求七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因生猪被宰杀后无法返还,依法应予以折价赔偿。
  
  由于原告的生猪被七被告共同宰杀并瓜分,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应由各被告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七被告分别应赔偿原告生猪折价款384.57元(即:2692元÷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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