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120万头!江苏省发布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注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新试点公布!2023年全面实施......
2020年5月—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组织河北、江苏、湖北、山东、广东、宁夏等6个省份开展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
农业农村部关于植物替代蛋白新技术拓宽食用蛋白来源的建议的答复
在“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专项”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5700万元,支持“重要养殖藻类种质创制与高效扩繁”“水产养殖动物新型蛋白源开发与高效饲料研制”项目,将高蛋白微藻作为重要的新型非粮蛋白资源进行研究开发。
12月1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结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秋防检查调研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农业农村部公布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名单 涉及玉米、大豆、稻谷,生猪等全产业链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
农业农村部发布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与每个养猪人都息息相关,无纸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
政策解读:12月1日起!东部区6省生猪调运新规再升级,更严格!或对行业影响深远
实施细则中提到,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为期2两年内,东部区除种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东部区外30kg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不再接收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
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同时,对养殖场(户)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或具备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可对养殖场(户)主动报告、协助搬运病死猪给予适当补助。
经养殖场自愿申请、省级遴选推荐、部级专家评审,共有193家畜禽养殖场符合标准。现将2021年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8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有关要求,实现进口兽药通关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方便申请人“一站式”办理业务,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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