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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12月1日起!东部区6省生猪调运新规再升级,更严格!或对行业影响深远

猪好多网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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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中提到,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为期2两年内,东部区除种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东部区外30kg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不再接收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

近日,东部区包括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6个省、市联合发布“关于协助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函,并相应发布“供东部区生猪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提到,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为期2两年内,东部区除种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东部区外30kg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不再接收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

 

此措施出台的出发点是什么?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旦实施会对我国生猪行业造成什么影响呢?

 

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出发点有以下2点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协调,落实非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当我们看到实施细则的时候,这是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调运措施的2个出发点,一个是区域协调,一个是非瘟防控。

 

1、区域协调

 

要说区域协调,我们首先需要知道每个省份的生猪产能,据官方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河南、山东、安徽三省前三季度的生猪出栏量均已超过2000万头,江苏省生猪出栏量1595.8万头,浙江省生猪出栏量为555.1万头,上海市的生猪出栏量暂未公布。

 

12月1日起!东部区6省生猪调运新规再升级,更严!或对行业影响深远

 

从全国多个省份公布了前三季度生猪出栏量来看,超2000万头的省份一共有7个,仅中部区就占比3个。众所周知,河南是我国的养猪大省,三季度末仅河南省就出栏生猪4121.57万头,仅次于四川省位居全国第二。三季度末河南省生猪存栏为4042.92万头,占全国生猪存栏的9.23%!可见中部区的产能供应之多,需要进行产销区的匹配,主要是保障区域内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稳定。

 

2、非瘟防控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国一共报告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2起,涉及9个省份,扑杀生猪3279头。其中,发生在外省违规调运生猪中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的,共有7起,生猪调运传播非洲猪瘟的概率高达58.3%,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坚决防止非洲猪瘟通过运输环节传播。

 

自2018年非瘟进入我国,至今已有3年时间。这3年间,全国所有的省份都发生过疫情,屠宰、运输等环节也都有阳性检出,且最近非洲猪瘟病毒出现变异株,变异株隐蔽性强,检测难度大是其防控难点,加上我国陆地边境线比较长,国际上,目前非洲猪瘟正在欧洲国家肆虐,境外输入的渠道风险也比较大。当前国内非瘟的防控形势还是很复杂的。

 

12月1日起!东部区6省生猪调运新规再升级,更严!或对行业影响深远

 

目前,国内整个非瘟疫情形势总体是平稳的,没有出现区域性暴发流行。但是鉴于非瘟已经定殖我国,且病毒存在不断变异。从基层防疫能力上来看,我国目前只有大型的规模场做的比较到位,中小规模场及散户的防疫能力还很不足,疫情反弹的风险仍然存在,在防控工作上也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所以出台非瘟防控措施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划重点

 

凡调入东部区的生猪必须实施备案管理。30kg以上的商品猪禁止调入东部区进行育肥。屠宰用生猪需调运至定点屠宰企业。

 

1、备案条件分区域外、区域内和特殊区域

 

区域外:养殖企业年出栏2000头以上,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规范完善的养殖档案,过去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强制免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区域内:屠宰企业需取得有效期内《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年度内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且是在中国兽医网上公布的企业。

 

特殊区域:通过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的养殖场,无需备案,但是需要随货携带无疫小区证明。

 

2、备案方式共4点要求

 

(1)养殖企业需备齐自身及接收屠企的资质证明材料,填写《供东部区生猪养殖企业备案表》经县级、地市级、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2)养殖企业在东部区内最多备案5家接收屠宰企业,更换需重新备案。

 

(3)养殖企业调入时需填写《供东部区生猪调运审查表》经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后,随货带入东部区屠宰企业

 

(4)不更换屠宰接收企业的养殖企业无需再次备案。

 

12月1日起!东部区6省生猪调运新规再升级,更严!或对行业影响深远

 

3、生猪调运共4点要求

 

(1)非备案养殖企业不接收

 

(2)需提供每批次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3)需经指定通道签章

 

(4)必要时进行生猪抽检

 

(5)陆运不得途径疫情县区

 

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对我国生猪行业又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01、规模化

 

我们从调运措施的条件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养殖企业都可以进行备案,调运措施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要求年出栏最低在2000头以上,达到指定的规模才有资格进行备案,这就刷掉了很大一部分的小散户,如果这个前提条件都达不到的话后续根本无需多谈。这个条件的制定,直接加快行业规模化的进程,这也从侧面表明,行业规模化是大趋势。

 

02、产销结合

 

调运措施中提到,30kg以上的商品猪禁止调入东部区进行育肥,这条信息表明,调运措施主要卡住的是育肥猪,也就是说调运措施并没有对各地区的猪肉产生影响,这与中南区的“调猪”变为“调肉”有异曲同工之效。这必将影响屠宰企业的布局,产区的产能想要在东部区进行消化,除了备案后进行生猪调运,还可以通过在产区进行屠宰企业布局,将生猪产能转化成猪肉产能进入东部区,未来行业必然是产销结合的大趋势,这也是规模猪企纷纷布局屠宰模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03、猪价波动

 

调运措施实施后,“调猪”向“调肉”转变,短期内必定会对区内和区外的猪价产生影响,区域内,由于生猪供应减少,供需形势短时改变,即便是有猪肉调运,但是“调肉”就需要冷链运输,其运输成本要比生猪调运更高,折射到市场就是猪价的上涨。而区外,由于供应短时消化停滞,供应过剩加剧,折射到市场就是猪价的下跌。但也都是短时的,参考先前中南区的调运措施及实施经验,相应此次调运措施的实施对猪价产生的影响不会太大。

 

04、行业发展速度加快

 

随着调运措施的实施,产销结合是趋势,规模化也是趋势,这就意味着部分低效养殖户会被行业所淘汰,或者被迫转型。另外,控制“调猪”也有利于打击行业内的投机倒把行为,不允许30kg以上的生猪进入东部区,首当其冲,二次育肥的行为将得到遏制。从“调猪”转变为“调肉”,非洲猪瘟也有利于得到控制。无论是从产能上还是疫病上来说,行业会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去掉了一些负累后,行业发展速度必将加快。

 

编后语:

 

“点对点”调运措施的实施,从疫情防控的角度来讲,这种措施是有比较大意义的。另外,随着调运措施的实施,其产生的影响远远不止疫情这一个方面,无论是行业的规模化还是产销结合化来说,都将有利于整个行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调运措施的实施极有可能将行业带入快速发展车道,进一步弱化猪周期对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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