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聚焦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市场外生猪产品销售者等重点场所、主体,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生猪产品来源合法性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简称“两证”)真实性,深挖并打击使用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
集中排查期间,全省累计检查生猪产品销售主体15980户次,发现无合法来源产品49批次、票证不符56例、违法添加硼砂非食用物质1起,责令整改377家,立案查处35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确保全省生猪产品销售总体安全、有序。
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生猪产品销售者要守法经营,严格查验“两证”,不得采购销售“私宰肉”等无合法来源的生猪产品,不得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商场、超市、生鲜店、农贸市场内固定档口等固定场所主体消费,留存消费凭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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