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放养并不是新鲜事物,从底层逻辑上来讲,实际上就是换了一种形式的公司+农户,那为什么公司+农户在山东发展的不好,反而新型的合作放养能够蓬勃发展?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山东的养猪和畜牧生态上来看。山东从历史上来讲,一直是养猪大省,养猪的主体是以中小猪场为主,散户占比为辅,大集团偏少。养猪的从业人员非常多,养猪场的数量也遥遥领先。
再就是从山东的畜牧生态上来看,一是饲料企业非常多,专门做猪料的以及各种畜禽饲料都做的公司遍布16地市;二是屠宰企业非常多,山东屠宰的猪肉也是遍销江浙沪及周边省份;三是动保等服务企业多,专门从事生猪服务的人员也多。总而言之,山东是一个畜牧大省,也是一个养猪大省。
在非瘟发生之前,山东也成了全国生猪龙头企业的争相发展的地区之一,牧原、温氏、正邦、天邦、新希望六和、双胞胎、扬翔、傲农……,纷纷在山东开疆扩土,公司+农户或者自建猪场,遍地开花,热火朝天。
后非瘟疫情时代,特别是在经历一轮又一轮的复养、清栏的折磨后,龙头企业纷纷撤出山东市场,再加上山东自有的本土规模企业也纷纷离场,留下了大量的闲置资产。
在尝尽了各种各样的养猪模式行不通之后,在面对大量的从业人员、空置的猪场、卖不出的饲料……众多迷茫之际,回头发现以小型的、小区域的专业育肥可以在夹缝中存活,这也成为了山东合作放养最初的源头。
合作放养既然延续的是公司+农户的模式,为什么可以发展的更好,而不是向龙头企业那样,要退出山东市场?作为事后诸葛亮,回过头来看这个事,笔者认为主要是管理上的差距。
比如讲,对于猪苗的选择,公司+农户模式,猪苗的选择上往往是以公司的自有猪苗为主;而合作放养模式,是全国范围内寻找质量最好的猪苗,或者根据养户的情况选择适合的猪苗。
再比如,对于责任的承担上,公司+农户模式,是职业经理负责制,是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最后是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合作放养模式,则是合伙人制度,由合伙人自己负责,责任心更强;
等等吧,不一而足,还有更多的细节,合作放养在精细化的管理上更具科学性,更有性价比,效率更高。
再回到主题,为什么山东可以成为合作放养的兴起之地,总结来看,
一是闲置资产多,给合作放养创造了发展的基础;
二是人才资源多,原来在龙头企业负责的相关人员,摇身一变,成为合作放养的合伙人;
三是配套资源多,分布在各地饲料企业成为了合作放养的主体平台,饲料公司利用自有饲料开展放养,将本应该从饲料上获得的利润转嫁到生猪上,大大降低了养殖的成本;众多的屠宰企业,为生猪的及时出栏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四是总结完善发展快。从一开始的摸索尝试,到快速的发展壮大,再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合作放养已经从最初的萌芽,发展到全国领先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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