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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蛮新鲜,买回去就变样!检察公益诉讼叫停猪肉“美颜”

澎湃新闻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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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下,猪肉看着蛮新鲜,么样买回去就变了样,今天才晓得是灯光照滴,这个灯早就应该换的。”1月25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进行“回头看”时,一位正在购买鲜肉的婆婆说。

“灯光下,猪肉看着蛮新鲜,么样买回去就变了样,今天才晓得是灯光照滴,这个灯早就应该换的。”1月25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进行“回头看”时,一位正在购买鲜肉的婆婆说。

 

猪肉

 

“生鲜灯”主要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美化生鲜农产品的色泽和新鲜度,让农产品变得光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新鲜度的辨识,容易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识。新的《办法》实施后,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

 

猪肉

 

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孝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印制了500份《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发放给全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及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

 

猪肉

 

“回头看”中发现,尽管前期经过了专项整治和宣传引导,全县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生鲜、水果批发市场将彩色“生鲜灯”更换成普通光源。但部分生鲜店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检察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商户进行面对面交流,释法说理,阐明使用“生鲜灯”是违规行为,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场将有色灯带进行替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孝昌县检察院将通过持续做好跟踪问效,对《办法》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全面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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