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遵义一村民将一头猪卖给他人,对方将猪赶走却欠下1100元购猪款,直到现在都没有付清。4月22日,凤冈县法院法官终于帮他追回这笔被欠22年的钱。
2001年的调解书
1个月前,凤冈县村民冉某来到当地法院,将一份发黄的调解书交到法官手中:“法官,这笔钱被欠了20多年了,你们得帮我追回来。”
原来,1998年,冉某将一头200多斤的猪(种母猪),以1400元的价格卖给原新建乡村民袁某,袁某仅支付了300元把猪赶回家,承诺余款会尽快支付。
没想到,一直到2001年,袁某都没有付款,冉某于是将其起诉至法院。在凤冈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承诺在同年的7月30日前,支付余款1100元。
后来,因袁某迟迟未履行,冉某于2010年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袁某外出下落不明,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冉某同意该案中止执行。
一转眼,这笔钱被差欠了20多年,今年3月,冉某再次来到法院:“我不是差这些钱,我是要讨回公道,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回来……”他说,20年过去虽然物价涨了许多,但他只要对方还1100元。
法官到林间执行
“20年过去,该案办案法官早已退休了。我们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决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法官说。
4月22日,冉某称,他发现袁某在自家附近砍柴,凤冈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赶到现场。
面对当年的调解书和法官,60多岁的袁某感到羞愧:“欠债终归要还,我愿意承担义务。”经协调,当天下午18点,冉某重新拿回被欠22年之久的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