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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头猪没人管? 检察机关批评教育后决定不起诉酒驾养猪户

正义网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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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老板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林业公安局交警查获,在了解王某自己一人经营180头的猪场情况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检查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那会儿真是糊涂,我再也不会酒后开车了!” 日前,黑龙江省绥阳检察院办案人员对个体养猪户王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王某激动地说。

养猪
 
  原来,王某于10月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林业公安局交警查获。当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告知王某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在告之将提出拘役一个月的量刑建议时,王某表示自己一人经营猪场的情况。
 
  该院检察长及办案人员及时约见了王某了解情况,并来到嫌疑人家中进行调查,向左邻右舍了解王某家中的实际情况。经查,王某今年55岁,多年前与妻子离婚,现只身一人生活,靠一己之力经营一个养猪场,场内共有180头猪,其中待产母猪18头。10月3日,很少出门的王某因为向别人借钱购买猪饲料,请人吃饭喝了两瓶啤酒,酒后驾驶三轮电动车被交警查获,检测血液乙醇含量为122.6mg/100mL。
 
  经综合研判,王某为偶犯、初犯,且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事情发生后真诚悔罪,没有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再加上当下正值生猪繁育期,一旦执行拘役刑罚,将无人管理猪场。面对实际状况,该院及时征求上级检察机关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对王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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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养猪户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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