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饲养的猪得病了,让我一下子损失了500多头,我可没有钱再给他了。”对于被执行人的说辞,蓟州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不急不躁,巧妙运用执行手段,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使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当场达成和解。
李某(化名)经营着一家养猪场,从张某(系一家饲料公司负责人)处订购了价值20余万元的猪饲料。饲料到货后,李某却不肯付钱。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蓟州区法院。案件审结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井连江、法官助理刘博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
可此时李某以手头没钱为借口拒不还款,但经查询,李某名下有6000余元存款。刘博迅速将该钱款进行冻结,并对李某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后经走访得知,之前李某饲养的一些猪因患病死亡,获得了一笔赔偿款,但这笔钱并没有在银行流水里显示出来。于是,刘博火速赶到李某的养猪场。刘博发现圈内的仔猪数量不少,目测有几百头。
李某却称之前因为猪得病,自己损失了500多头成猪,虽得到了赔偿款,但都用于买仔猪了,目前没有多余的钱款给张某。刘博一番教育后,李某非但拒不还钱,还称:“本来张某卖我饲料就赚着我的钱呢!现在说什么也没钱!”
面对这种情况,刘博和执行团队成员进行了商量,决定对李某饲养的猪进行保全。保全需要清点猪的数量,没有任何办法,井连江和刘博只能一头头地数。遇到住“单间”或者“双人间”的还好,遇到十几头混住的,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仔猪喜动,不停钻来钻去,执行法官只能钻入猪圈里去清点。虽然已是秋季,但午后气温依旧不低,猪圈里不透风,没数几个圈舍,法官们都被里面的“味道”熏得干呕。“咱们分区域,做登记,有数的有校对的。”井连江做着安排。经过一遍遍清点,最终确定李某饲养了112头仔猪。
清点完之后,井连江顾不上清洗便又找到李某,明确告知他,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这批猪很可能会被拍卖……听到这里,李某的脸色变了,神情有些不安。井连江趁热打铁,继续说道:“你这批猪还有一段时间就要出栏了,现在猪肉正贵,为何不赶紧卖个好价钱呢?你要是硬杠着不配合执行,法院帮你卖这些小猪崽儿,价格肯定不如成猪好,这你可得心里有数。况且你欠人家钱,于情于理你也都该还钱啊!”
李某听完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道:“我一时半会儿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要不您再给协调一下,我争取分两次把钱还上,你们看中不?”于是井连江又联系了张某,张某表示同意。
到了约定交款的日子,李某按时来到法院,当场给付张某135000元,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10月8日,张某激动地给法院打来电话,“太感谢执行法官了,现在生意难做,这笔钱可真是救急了!”井连江也表示一定会对后续的执行进行追踪,保障执行工作按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