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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200亿合作稳定生猪生产;牧原、正邦、海大等企业子公司因环保受罚!

网络综合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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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发布通知,为帮助生猪养殖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生猪生产。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大了生猪行业环保方面的严查力度,近期部分畜牧业公司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多地发布通知,为帮助生猪养殖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生猪生产。

 

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大了生猪行业环保方面的严查力度,近期部分畜牧业公司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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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2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全力帮助养殖企业稳生产

 

为帮助生猪养殖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压力,3月31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签订2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在服务重点核心农业企业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全力帮助养殖企业稳生产。

 

根据协议,武汉农商银行将在未来五年内提供不低于200亿元授信额度,用于支持辖内生猪养殖、育种、兽药生产销售、饲料加工、生猪屠宰、猪肉储备供应、肉食品加工、品牌创建等全产业链环节,助力生猪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武汉农商银行近3年累计投放生猪专项信贷资金26.41亿元、累计支持户数257户;其中,支持国家级生猪养殖龙头企业3家、上市公司生猪产业链企业5家,金融支持保障“菜篮子”供应。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帮助养殖户渡过短期流动资金困难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着力稳定生猪生产》。通知要求,加大生猪生产信贷投放力度,帮助广大生猪养殖场户渡过短期流动性资金困难,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江西省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江西省对各设区市政府金融办、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提出5点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猪肉是重要的民生产品,生猪是江西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抓好生猪稳产保供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障“初级产品”供应、稳定农业基本盘的重要任务。面对“猪周期”给产业带来的风险,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共生共荣、同舟共济的观念,积极发挥金融“输血”“活血”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生猪企业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大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对到期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机构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猪周期”导致还款困难的,不盲目下调主体评级,在原授信基础上不额外增加授信要求。要主动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功能,加大国有金融机构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支持生猪生产的先导作用,地方法人银行应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多渠道提供金融支持。

 

三、落实银行调整信贷规模报告制度。各地金融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会商,指导银行机构落实银行调整信贷规模报告制度。各银行机构对国家级、省级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要调整信贷规模或提高信贷条件的,应提前与生产企业协调沟通,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及时收集生猪养殖场户报告的银行机构调整信贷规模、提高信贷条件等融资具体问题。各地金融办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强化与银行机构的沟通,组织生猪养殖场户与银行机构加强对接,积极协调银企间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风险。重大情况、典型案例应及时报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

 

四、创新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健全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银行机构稳妥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等抵押贷款试点。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深挖信贷需求,充分调动生猪产业龙头企业力量,推动形成“大帮小”、银企农互助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生猪产业融资需求。

 

五、持续优化服务。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符合担保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在坚持市场化运营和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简化担保贷款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保证贷款尽快到位。督促保险机构加大生猪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简化承保理赔程序,加快理赔资金拨付,不断提升生猪保险覆盖率。各地金融办要指导辖内政府续贷周转金与生猪养殖场户加强对接,为企业到期贷款提供续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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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畜牧业公司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正邦科技间接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13.2万元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正邦科技间接控股子公司蓬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蓬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3.2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1月5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海大集团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10万元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海大集团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大川饲料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及《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第三款的规定,广州市大川饲料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3月14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牧原股份间接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24万元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牧原股份间接控股子公司淮安金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淮安金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4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3月21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华统股份控股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29万元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华统股份控股子公司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9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3月24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文章来源:长江日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每日经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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