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生猪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大商所优化交割内容如下:
一是增加整车过磅方式,若采取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应以货主(厂库交割)或买方(车板交割)选择的车辆过磅,整车过磅的称重方式,其优势是装车时间较短、生猪掉重损耗较小、猪只应激死亡风险较低,在继续保障买方挑猪权益的同时,能够有效提高交割效率。
二是取消每次检重设备称重的生猪不超过15头的规定;
三是将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检验由原来在称重过程中进行,调整为在装车过程中进行;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