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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违法加工猪血,这家店被罚款114.68万元!

封面新闻 202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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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江油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农产品加工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经营现场有开封使用的消泡剂、六偏磷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其使用范围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规定,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江油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立案调查。

网上购得一篇生产工艺流程文档,就自行实验加工猪血制品,这样的猪血你敢吃吗?

 

绵阳江油一农产品加工店就是这样加工猪血制品的,执法人员还发现其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无证经营,违法加工猪血,这家店被罚款114.68万元!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春雷行动2022”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中,就提及了这个案件。

 

2022年1月13日,江油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农产品加工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经营现场有开封使用的消泡剂、六偏磷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其使用范围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规定,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江油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加工店并未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该加工店负责人根据从某网店购得的宣称为《猪血加工制备生产工艺应用流程》的文档(实际为某师范学院的一篇《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事项为:一种猪血抗凝剂),自行试验改进后加工猪血制品,并添加“六偏磷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食品添加剂,共加工猪血制品41.4吨,对外销售猪血制品1.4吨。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猪血制品加工制售、在猪血制品中添加“六偏磷酸钠”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目前,江油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加工店负责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6.3万元以及食品添加剂,对其无证生产食品的行为处罚款5万元,对其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处罚款83.34万元,合计罚没款114.68万元。(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刘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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