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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价下跌“无休止”,多地发布生猪调运新规!

猪兜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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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非洲猪瘟疫情在国内扩散以来,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我国实施了比较严格的生猪禁止跨省调运政策。从5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完善区域调运监管政策。

进入五月,猪价一直处于“跌跌不休”的状态,市场生猪出栏“踩踏现象”明显,猪价进一步下挫,行情不断触碰养殖户的“底线”!数据显示,24日全国可监测的省份生猪价格整体以稳为主,下跌省份仅有两个。全国生猪最新价格行情为18.66元/公斤,与昨日相比下跌0.04元/公斤,继续保持震荡的行情趋势不变。

 

非洲猪瘟疫情在国内扩散以来,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我国实施了比较严格的生猪禁止跨省调运政策。从5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完善区域调运监管政策。

 

此前,四川省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协调会,西南6省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生猪调运和屠宰环节监管,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我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近日又有几个地区发布生猪调运相关政策:

 

东部区生猪调运出新规,严格限制屠宰用生猪跨大区调运

 

近日,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山东省、 河南省6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联合发布《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工作方案》,标志东部大区非瘟防疫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落地。

 

 

文件指出,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河南六省(直辖市)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轮值承担牵头任务,召集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大区内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方案》规定,畅通种猪、仔猪(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跨大区调运,严格限制屠宰用生猪跨大区调运。2021年10月31日前,东部区内各省(省辖市)一致实施生猪运输指定通道制度。

 

如果要调运,东部区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试点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制度。禁止接收大区外非“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的生猪(种猪、仔猪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除外)。东部区以外省份的养猪企业需经“点对点”调运备案后方可向东部区调运生猪,且需提供每批次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经大区内指定通道签章方可进入。

 

黑龙江发布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

 

 

公告指出:

 

为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经运输环节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外省进入我省的动物实行指定通道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省共设置13条外省进入我省动物指定通道(附后)。外省经道路运输动物必须经指定通道进入我省,并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通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验,接受监督检查和信息登记。检查合格的,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签章放行;检查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理。

 

二、计划进入我省动物但未经指定通道运输的,由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引其从指定通道进入。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进入我省的,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动物指定通道如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黑政规〔202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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