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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 变“调猪”为“运肉”

湖南日报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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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还规定,当区域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供给不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稳定,经向输出地、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可启动生猪“点对点”调运。

  ​加强生猪调运管理,稳步推进“调猪”向“运肉”转变。记者11月19日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经农业农村部同意,湖南即将实施“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2020版”,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

 

调猪

  

  实践证明,变“调猪”为“运肉”,减少生猪长距离跨区域调运,是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的有效手段。日前印发的《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等中南六省(区)从11月30日起,全面禁止非中南区的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调入,中南区内原则上不进行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各地由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组织农业农村、公安、交通、市场、海关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措施落实。

  

  《办法》还规定,当区域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供给不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稳定,经向输出地、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可启动生猪“点对点”调运。

  

  《办法》明确,从11月30日起,中南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区)运输实施指定通道制度,通过陆路跨省(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必须经过指定通道入境。未经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入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官方兽医不得出具相关检疫证明。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加强生猪调运管理,省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要结合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检查进入的生猪(种猪、仔猪除外)及生猪产品,对不符合规定调运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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