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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1日,安徽省127家生猪屠宰企业已复工101家、复工率79.5%

新猪网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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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卢仕仁,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
   2月22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卢仕仁,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介绍企业复工复产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情况。
 
  安徽
 
  优先支持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不畅,蔬菜进城难、农资下乡难、农业企业用工难。“《意见》围绕当前春耕备耕,保障农产品供应,出台了相关政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卢仕仁说。
  
  卢仕仁介绍,在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运输不畅,是制约复工复产的“瓶颈”。《意见》要求落实好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和农业生产资料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据介绍,截至2月21日,全省127家生猪屠宰企业已复工101家、复工率79.5%,55家家禽屠宰企业已复工29家、复工率53%;277家饲料企业已复工174家、复工率63%;230家化肥企业已复工115家、复工率50%;57家农药企业已复工32家、复工率56%;275家种子企业已复工129家、复工率47%。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各类企业复工进度明显加快。”卢仕仁说。
  
  帮助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建立产销对接机制
  
  “为加快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意见》也出台了有针对性的举措。”卢仕仁介绍,对年屠宰能力超过5000吨的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适当奖补。重点帮助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家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难问题。
  
  《意见》提出,要统筹冷库资源,增加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必要时要开展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卢仕仁认为,当前“菜篮子”产品供应是有保障的,而且价格保持稳定。据他介绍,今年截至目前,全省蛋类总产20.2万吨,同比增长1.55%;奶类总产3.9万吨,增长0.73%。水产品产量约55万吨,增长1.1%。蔬菜产量302.3万吨,增长2.45%。生猪期末存栏1249万头,环比增长1.74%。
  
  既“做加法”给企业补贴,也“做减法”降本减负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减税降费,给予涉农企业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按每套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反抵押范围,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在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意见》提出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涉农企业用水、用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涉农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此外,对社会保险费也出台了阶段性减免政策。
  
  卢仕仁表示,省农业农村厅将建立厅处级干部联系市制度,“点对点”帮助解决各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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