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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又查获非法运输生猪车辆,当地已严肃处理偷运人员!

澎湃新闻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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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民警先后查获两辆经改装后非法运输生猪的小型客运车辆,车内分别装有23头和22头生猪。
  近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二大队七盘关勤务组对小型客车、面包车、商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辖区内生猪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12月13日下午,民警先后查获两辆经改装后非法运输生猪的小型客运车辆,车内分别装有23头和22头生猪。
  
  2辆改装小型客车,非法运输生猪被查
  
  12月13日下午1:30许,七盘关勤务组联合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过往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在距离收费站高速路口入川方向几十米处,民警发现仲某某驾驶的豫N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存在改型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要求仲某某将车辆后车门打开,进行进一步检查。
  
非法偷运
当事车辆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客厢内四周被改装成圈养生猪的围栅,车里竟然装了23头生猪。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工作人员让仲某某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仲某某称这些猪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面对事实证据,仲某某承认自己非法运输生猪。据其交代,他是从陕西省咸阳市收购的23头生猪,准备运往四川省成都市销售。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3:30许,勤务组民警在对辖区道路巡逻的过程中,查处一起小型普通客车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将该车带至最近的七盘关收费站下站进行检查,却发现车辆客厢内四周被改装成圈养生猪的围栅,车内装了22头生猪。
  
偷运生猪
车内装满生猪
  
  驾驶员马某某如实交代,他将豫A牌照的小型客运车辆改装以后,非法运输生猪,将22头生猪从陕西省咸阳市收购,准备运往四川省成都市销售。
  
  随后,民警将马某某以及车辆交给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处理。当工作人员让马某某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他承认这些猪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偷运生猪
车内装满生猪
  
  分别罚款3万多元,生猪“遣返”原地
  
  民警介绍,仲某某驾驶豫N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已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罚款500元,敦促其15日内到二大队接受处理。同时,马某某驾驶豫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已构成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记6分,罚款200元。
  
  当天晚上9时许,朝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公布了检查结果。经调查,仲某某、马某某收购的生猪,在启运时未依法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的规定。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仲某某处已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50%的罚款,即35490元;与此同时,对马某某处以罚款35420元。此外,待两人在缴清罚款后,安排货运车辆,将生猪运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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