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凌晨,葫芦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截获一辆非法贩运生猪车辆,立即向县农牧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葫芦口镇政府迅速赶往现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马某运输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仔猪共96头,来自云南省巧家县,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属于非法贩运生猪。现处于非洲猪瘟防控特殊时期,执法人员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96头仔猪进行了无害化深埋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7月15日,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给予货主马某12113.20元的罚款处罚。
下一步,为了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不合格生猪及猪肉产品进入境内,确保我县清净无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