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跃进镇群众举报,有人拉运来路不明的生猪到该镇马房楼村,请求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经查,非法拉运生猪的男子叫蒋某福,家住德阳市中江县永安镇。7月3日,他从该镇拉运7头未经检疫的生猪进入我县跃进镇马房楼村,被查获时,车上7头生猪有两头眼结膜潮红且精神萎靡。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取证,并依法对生猪进行销毁。涉事人员蒋某福被带回西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蒋某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县政府7月1日发布的《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条:严禁违规调运。禁止未经申报审批违规调运生猪进入我县,发现违规调运生猪的,不得劝返,一律扣押扑杀做无害化处理,且不予补偿,并且从严从重处罚。
西平派出所副所长彭辉介绍道:“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蒋某作出了治安拘留的处罚。”
目前,蒋某福正在西平派出所接受调查,谈到自己的行为,蒋某福表示十分后悔。
蒋某福说:“经过这次教训,我以后要多学、多听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以后犯类似错误。经过这次教育我会改正错误。”
眼下正值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期,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做到严格生猪检疫、严禁违规调运、严格车辆备案、严格屠宰行为等10个严格。同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畜牧站或派出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