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我市启动了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也一直是各个部门关注的重点。近期,南康区公安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将一对私设屠宰点、无证屠宰生猪的夫妻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
据南康区畜牧水产局执法人员调查,2009年至今,蒋某夫妻二人在南康区隆木乡一村里私设屠宰场,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从事购买生猪、运输生猪、屠宰生猪等经营活动。南康区畜牧水产局先后两次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关停私自设立的生猪屠宰点”,但夫妻二人在关停几天后又“重操旧业”。
随后,南康区畜牧水产局将案件移交至南康区公安局,南康警方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
夫妻二人对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特许经营权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私设生猪屠宰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