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万秀区对富民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一个废弃养猪场进行拆除,并对地块进行复绿。5月22日,记者在上述地点看到,养猪场原址已经铺上了一片片绿色纱网,周边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提升。
记者从万秀区相关部门获悉,被拆除的养猪场位于富民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旦冲附近,由于养猪场污染环境,相关部门在2018年6月对其进行了整治。随后,养猪场的业主停止了养殖,并将全部生猪搬离。但由于当时养猪场的租期尚未到期,因此养猪场并没有被拆除,依然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为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5月14日,万秀区对废弃的养猪场进行拆除,拆除猪栏面积410平方米、钢结构搭盖物面积240平方米、简易搭盖物面积800平方米,并将建筑垃圾和杂物清运。龙湖镇副镇长容健表示,目前,养猪场原址正在进行复绿工作,用时需要两到三天。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