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在中国人食品构成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在我们能够获得的动物蛋白来源中占比近70%,因此要获得高品质的猪肉,真正做到来源可追溯、无抗,在生猪饲养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至少我们要了解欧美发达国家对生猪饲养过程有哪些法律规定。即使不考虑动物福利,生猪生产部门的名誉等因素,仅仅是作为福利监督的前期准备工作,让所有员工都了解与产房有关的重要法律条文也是至关重要的。
1. 空间:对产房的空间没有特殊要求。
2. 光线及可见度:必须保证猪只每天至少有 8 小时和 40 LX(勒克斯)的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通常情况下,猪只之间必须能互相看见。然而,分娩期间仍然是有例外存在的。
3. 拴猪行为: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在所有圈舍中,此种行为被视为非 法;
4. 地板铺设:必须让所有仔猪能够同时在诸如一块坚硬结实的地板上休息;
5. 保护仔猪:产栏不但要让母猪舒服,且必须要有保护仔猪的装置;
6. 饮水供应:必须让大于 2 周龄的仔猪可以随时饮用到新鲜清洁的饮水;
7. 做窝材料:必须保证经产和初产母猪在产前一周得到做窝材料;
8. 为猪只准备用于鼻子翻拱的肥沃材料:自 2003 年 5 月 15 日产房投入使用后,必须让母猪有充足的可以使用的材料;
9. 剪牙:常规的剪牙手续是被禁止的。必要的话,必须在 4 日龄以内进行;
10. 断尾:例行的断尾手术是被禁止的。必要的话,必须在 2-4 日龄间进行。
禁止断尾长度超过尾长的一半;
11. 去势:无麻醉去势手术必须在 2-7 日龄间实施;
12. 断奶:仔猪至少到 28 日龄才可断奶,早于21日龄是违法的;
13. 销毁:体重高于5公斤的仔猪,必须用手持防脱螺钉喷枪将其杀死销毁,只有兽医、屠夫、持有相关证件的人或接受过屠宰或牲猪销毁训练 的人才可以实施销毁工作。所有被击昏的猪只(例如被手持防脱螺钉喷枪击昏)必须通过至少一根颈动脉血管或颈静脉血管放血致死。
14. 清洁:妊娠母猪和后备母猪必须经过清洗后才可进入产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