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掀起了大规模的环保纠查行动,上百家猪场被勒令整改、罚款甚至关停,叠加近期不鼓励二育、调减母猪等政策信号,养猪朋友们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全国各地大检查
5月29日,张家界慈利县一溶洞遭污染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发现,该溶洞主要被生活垃圾以及养猪场排放的污水污染。对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迅速行动,已对涉嫌违法排污的3家养殖户启动立案程序展开调查。
无独有偶,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多个猪场排污事件接连引发热议:
3月,福建泉州罗溪镇垵内村一家存栏生猪约100头、鸡鸭约100羽且距居民点不足50米的养殖场,因污染环境被责令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4月,江西上饶鄱阳县一存栏几十头猪的养殖场因污染环境、滋生蚊蝇,被当地政府限期整改并要求改善排污设施;
5月,湖南资江干流桃江段被曝疑似养殖污染,经排查确认养殖户存在非法直排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
辽宁省在对3296家畜禽规模养殖企业的检查中,对1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另有21起案件正在深入调查;
6月,广西通报2025年第三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均涉及畜禽养殖粪污直排、渗排、偷排等行为......
这场全国性环保督察行动,正切实牵动着万千猪场的生存命脉。2025年,无论养殖场规模大小,环保压力已从“政策纸面”走向“执法实地”。
多地明确“6月底/年底”整改大限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列为重点工程,要求各地6月底前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建立与土地承载力匹配的粪污处理动态调整机制。
地方层面迅速响应,福建、广东、湖北、黑龙江等省份率先启动整改工作:
浙江宁波宁海县作为全国首批“两化”试点地区,计划6月底前实现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技术全覆盖,育肥猪饲料粗蛋白和铜锌含量需达省团体标准;
福建全面清查猪场私设暗管、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要求存栏2000头以上的猪场加装液位报警装置和应急贮存池;
广东自5月1日起实施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养殖场需在此前完成整改,否则影响排污许可证续期;
山东虽未明确6月底节点,但要求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近期多地开展“四不两直”暗访;
四川要求2025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占比达65%,岷江、沱江流域养殖场年底前完成粪污还田管网建设;
湖北重点整治污染防治设施 “带病运行”,要求异味发酵床处理能力不足的猪场限期扩容,并建立“异味反馈群”接受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20个地区已按国家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BOD5限值,浙江、广东等五地执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如广东一类地区限值 30mg/L,仅为国标1/5)。目前浙江、安徽、四川、江苏、福建5地正推动拟定地方新标,环保政策“地方化收紧”趋势明显,倒逼猪场治理措施持续升级。
环保整治不再“一刀切”
对于中小养殖场而言,由于资金实力有限,往往难以投入足够成本建设完善的环保设施,导致污染物处理能力难以满足现行标准。对于大型养殖场而言,在环保治理方面同样面临着更加严格的要求。
不过,好在当下养殖污染问题处理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污染情况和违法情节灵活处置。例如,大连一养猪场粪污处理不当,相关部门并未直接处罚,而是责令其限期清理粪污并消除污染。
据央广网5月27日消息,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批因养殖污染环境被查处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专业户,其中包括一家污水泄露的50万羽白羽鸡养殖场和一家因管理不善造成污染的生猪存栏260头的养殖专业户,后者被责令整改。
该养猪场后期复查显示,养殖户已将粪污清理至果园施肥农用,并恢复现场原状。鉴于其已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未予行政处罚。
这体现了“从严排查,科学整改”的处理方式,既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又充分考虑基层养殖主体的实际情况。对恶意排污、屡教不改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初次违法、及时纠错的市场主体给予容错整改期,打破了“一刀切”的传统治理模式。
通过“排查—整改—验收”的闭环管理,既避免了“以罚代管”的简单化倾向,又防止了“一查就关”的极端化做法。养猪户从被责令整改到粪污农用的转变,不仅彰显了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法治理念,更凸显了当下全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变废为宝”的先进理念。
总之,面对持续收紧的环保政策与波动的猪价行情,养猪朋友们需将粪污合规处理作为生存底线,杜绝无证排污、超标排放等行为。目前各省已将环保排查纳入常态化监管,建议养殖户主动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探索生态循环养殖路径,从源头破解污染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