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是养猪人一直特别关注且时刻提心吊胆不触碰的红线,今天分享一则消息“邵阳村民投诉养猪场污染水源,政府调查处理结果让养猪人点赞”,一起看看事情原委:
尊敬的邵阳市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本市新宁县安山乡花桥村20组村民,就新宁县安山乡花桥村21.22组以唐某益(新宁县某部公务员)为首的村民,置20组村民的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于不顾,强行在20组的上游段搭建养猪场地。就此事件,花桥村20组村民曾现场阻止,晓其利害关系,并告知其在水源地建养猪场,严重伤害邻里关系,破坏生态环境,践踏和污染饮水净地地错误行径予以制止。
现特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向你咨询并烦你在百忙之中敦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为盼为谢!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
你在网上反映的网帖,我乡已收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养猪场、水井地查看情况。
你所反映的养猪场是位于花桥村21组、22组的新宁县广顺农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淑。养猪场位置所在地与花桥村20组居民区(水井位置)的直线距离约1000米,通过现场查看水井水质并访问附近村民10余名,均反映目前水井水质没有被污染。
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告知附近用水群众:如水质确有问题可来乡向乡人民政府职能人员直接反映,也可以通过联系电话0739-4960252反映。乡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向村组群众了解或查看水质情况,并将继续与环保局、农业农村局沟通反馈情况。
水源地是指供集中饮用、工农业生产使用的水库、河流拦蓄工程等。目前我乡经环保部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有两个,分别是大塘、温塘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背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花桥村21、22组不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
安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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