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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整治兽药“三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淘汰禁用一类药物

乡爱故事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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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快养殖业绿色发展步伐,据农业农村部8月30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21号(农业水利类075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梳理形成不同畜禽养殖减抗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快养殖业绿色发展步伐,据农业农村部8月30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21号(农业水利类075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梳理形成不同畜禽养殖减抗典型案例。

 

此外,农业农村部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对兽药网络销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加大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药残监控力度,规范养殖环节抗菌药的使用,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提高我国兽用抗菌药治理水平。

 

检查猪肉

 

对兽药网络销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农业农村部将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对兽药网络销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严格实施兽药GMP和兽药GSP,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管理;加大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施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年均抽检兽药产品1万余批次。通过实施检打联动、企业重点监控、案件通报等方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兽药质量。

 

猪肉药物残留

 

对畜禽及畜禽产品实施年度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实施年度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年均抽检主要畜禽产品1万多份,重点对15大类80余种兽药残留进行检测。

 

一是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及时向各地通报、转发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要求各地对兽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情况,加大针对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制定出台抗菌药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

 

为提高我国兽用抗菌药治理水平,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经营、进口除中药外的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并于2020年底全面停止使用。

 

针对抗菌药物确立了“四不批一鼓励”准入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不批准用于促生长的抗菌药、不批准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菌药和不批准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发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

 

对此,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抽查、暗访活动,督促严格落实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严禁该类产品流入市场和使用环节。

 

生猪

 

要求养殖场凭兽医处方用药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养殖环节用药指导,将兽用抗菌药全部列入兽用处方药管理,要求养殖场凭兽医处方规范使用,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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