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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

江苏动物监督所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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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配套检疫规程要求,切实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5日组织开展全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云培训,详细解读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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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配套检疫规程要求,切实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5日组织开展全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云培训,详细解读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

 

此次培训针对当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着重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及分级监管要求方面进行了解读。一是针对部分地区官方兽医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可实行产地检疫“官方兽医+协检员”的配套检疫模式,官方兽医负责许可出证、监督指导协检员实施产地检疫,同时养殖场应明确专人负责检疫申报、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二是针对部分养殖场(户)报检意识低的问题,加强检疫申报制度的政策宣传,在检疫申报点显要位置公示检疫人员及其负责片区、工作时间等信息,引导养殖场(户)依法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报检情况,合理安排出检人员和出检时间,做到既方便养殖场(户)的动物调运,又维护检疫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三是针对基层对产地检疫工作要求把握不准的问题,本次培训明确了现场检疫“三核查两记录”的工作要求,即一查养殖档案等资料、二查畜禽标识、三查临床健康,一是记录《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二是记录现场检疫视频或照片,促进产地检疫规范开展;四是针对规范检疫出证的问题,加强产地检疫事后监管,实行产地检疫出证情况分级核查和半年报制度,强化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实地督导。

 

培训要求,各级动物检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迅速传达检疫工作新要求,加强对官方兽医及协检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落细岗位责任,严肃产地检疫“五不得”工作纪律,切实提升全省产地检疫工作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市县两级动物检疫工作分管负责人、从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官方兽医等共计2000余人参加了线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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