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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低碳养猪”的新实践

湘潭在线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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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潭县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项目资金,支持“科兴公司”等100余家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整县推进规模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走出了传统生猪养殖大县的粪污治理新路子。

近日,湘潭市在湖南科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举行大型沼气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暨消防实战演练活动。这里集养殖、种植、资源循环利用、休闲观光于一体,是一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现代化的设施设备、多功能的粪污治理效果让参训人员耳目一新。

 

“科星公司”位于湘潭县云湖桥镇向红村,治污、发电、产肥、供气与农田灌溉等生态循环利用系统完备。拥有1000立方米厌氧发酵池、200立方米沼气贮气柜,还有发电厂、有机肥车间及1100亩田间灌溉系统等;年产沼气15.33万立方米、有机肥450吨、沼液肥2.19万吨,年发电6.64万度。形成了“猪→沼→稻(蔬、果、林、鱼)”的生态循环种养及农牧循环模式,实现“低碳养猪”目标。

 

低碳养猪

 

近年来,湘潭县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项目资金,支持“科兴公司”等100余家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整县推进规模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走出了传统生猪养殖大县的粪污治理新路子。

 

湘潭县坚持从粪污治理的基础工作、源头工作抓起,突出生猪养殖区域规划和生猪粪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该县根据《畜牧法》《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禁养区内严禁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已有规模场限期退出或搬迁;限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已有规模场必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适养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猪场,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凡是年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应做到“四有两分离一封闭”(有干粪池、沼气池、三至五级化粪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猪场所有排污管道全封闭)。  

 

对于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养殖区域的养猪企业,湘潭县坚持因地制宜、 因场施策,推广应用最佳技术方案与设施,陆续开创了6种生猪粪污治理模式:种养一体化模式、污水深度处理模式、粪污集中处理模式、生物发酵床治污模式、有机肥加工处理模式、工业化治污模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多种模式综合运用。

 

其中,石潭镇是湘潭县的生猪养殖场密集区,年出栏生猪13万头以上,该镇拥有国内领先的自动化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年消纳猪粪超过6万吨,是实施“粪污集中处理模式”的主阵地之一。

 

县内新五丰、伟鸿公司等10余家大型规模养殖场,采用沼气工程和污水工业化处理相结合工艺,让粪污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后再曝气,并结合生物膜技术,经多级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吸纳降解,实现达标排放,用于农田灌溉。

 

截至目前,湘潭县已在80多个规模养猪场推广生物发酵床治污模式,养殖面积20万平方米,年处理猪粪尿30多万吨。其主要原理是,在特殊设计的猪舍里铺上含微生物菌种的有机垫料,生猪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垫料上,产生的粪尿被微生物及时降解、消化,从而达到零污染排放。 

 

湘潭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等规模养殖场是生猪粪污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这部分养殖场多由小规模养殖场发展而来,数量较多、投入不足、周边农地和粪污治理设施不配套,仅靠自身条件难以解决资金、技术以及对接相关企业的难题。针对这种情况,湘潭县坚持采取“以奖代投、政府招标、集中整治、整体推进”的方式,将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绝大部分用于粪污治理,并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重点向中等以上规模养殖场投放。目前,全县所有规模养猪场已配套建成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基本实现生猪粪污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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