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邦诚
广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内容

新规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农村养猪户若不知情很有可能被罚款!

九农DX 2021-08-24

阅读()

农村人养猪,是一种流传多年的传统,年初从其他农户或者集市买回一头猪仔子,经过一年精心的喂养,年末腊月的时候杀猪吃猪肉,多余的猪肉通过腌制等方式储存起来,就是接下来一年全家人的主要肉食来源了

农村人养猪,是一种流传多年的传统,年初从其他农户或者集市买回一头猪仔子,经过一年精心的喂养,年末腊月的时候杀猪吃猪肉,多余的猪肉通过腌制等方式储存起来,就是接下来一年全家人的主要肉食来源了。对于以前物质匮乏、人们生活水平较低年代的人们来说,杀猪不仅是小孩子翘首以盼的事情,就连大人,也非常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家庭养猪的传统正在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所替代,相应的繁殖、喂养、屠宰、加工,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规定标准。就拿生猪屠宰来说,又有了新规定,农村养猪户也是一样,需要了解和执行,否则,很有可能被罚款!

 

规定的具体内容

 

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农户售卖自养猪被罚款的实例

 

江苏省农民杨某,因为生猪价格较低,但是自己养的粮食猪是越来越肥,再不出售就成了赔本的买卖,于是自己请了杀猪匠杀了一头育肥猪。杨某杀猪的消息被村里人知道后,因为是农民自己养的粮食猪,基本没有掺杂猪饲料,肉质比市场上售卖的猪肉好很多,所以亲戚朋友、街坊四邻买去了大部分猪肉。剩余的猪肉卖给了市场的猪肉摊,卖了不到1000元。结果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没有检疫检查合格证、未经定点屠宰私自销售猪肉为由,开出了10万元的“天价罚款”。杨某不服处罚决定,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到了法院,但一审、二审都维持处罚决定。

 

 

自己的几点看法

 

农民养猪不容易,处罚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现在的农村,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外出务工了,留在农村的除了老人孩子,就是因为家庭情况特殊而被迫留下的中年人,这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仅靠种植家里的几亩地获得的收入难以维持日常生活,而养猪对于农民来说,投入少、难度低,又能出售猪肉获得一部分收入,是老百姓增收的一条途径。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一罚了之”,而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实施办法,对于上了一定规模的养殖户,当然要严格落实政策;对于农村养殖一两头、三四头的散养户,要想办法引导他们到指定的屠宰点屠宰;同时,还要对农村散养户生猪屠宰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提高农民养殖的积极性,毕竟,这也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

 

 

生猪屠宰要规范,农民散养户也要主动适应。

 

作为农村的生猪的散养户,我们农民也应该主动适应法律法规,毕竟,定点生猪屠宰与我们自行屠宰相比,更加的干净、卫生,对于本来就养殖了三四头育肥猪、准备年终售卖的农户来说,能够得到正式的检疫检查合格证,对于我们出售的猪肉,也是一种认可,也是一种质量的保证。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已标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留言联系我们删除!
标签 : 生猪 屠宰 新规
江西仲襄本草生物有限公司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