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邦诚
广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内容

养猪难、贩猪也难!非法贩运现非瘟,生猪代养起纠纷

澎湃新闻 2020-10-29

阅读()

近日,长寿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仅用十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既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取得双赢。

  四川省宁南县葫芦口省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勤人员挡获一辆货车,车上装载有35头育肥猪。经查,该车无车辆备案证,运输的生猪无耳标、无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当即进行现场扣押。

  

  近日,长寿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仅用十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既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取得双赢。

  

  跨省过境贩运生猪发现非洲猪瘟

  

  10月28日,有记者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有关部门获悉,10月21日晚上21时31分,四川省宁南县葫芦口省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勤人员在入口处挡获一辆贵GUL590货车,车上装载有35头育肥猪。经查,该车无车辆备案证,运输的生猪无耳标、无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当即进行现场扣押。

  

  随后,宁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案件展开调查,立即采集猪全血样品34份送宁南县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其中25份为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经凉山州和四川省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复检,结果均为阳性。期间,10月22日生猪死亡1头,10月23日死亡6头。

  

非瘟防控

  

  同时,宁南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该运输车辆进行隔离,生猪随车装载禁止移动,对车辆和环境每2小时消毒一次。并按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规定,对28头生猪采取电击方式就地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车辆、隔离场所、处理场地等严格彻底清洗消毒。

  

  据初步调查,该车货主阿说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有人销售生猪,且价钱便宜,便通过微信联系了贵州省威宁县猪牛市经纪人田某某,谈好价格等事宜后,阿说某某以1850.00元/头的价格购买生猪35头(约60Kg/头),准备从贵州省威宁县销售至四川省普格县。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

  

  宁南县葫芦口省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位于边界处,该批生猪未在宁南县境内经过,检查站周边附近区域内无生猪养殖场。当前宁南县生猪生产形势平稳,无异常情况。

  

  生猪代养起纠纷

  

  近日,长寿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仅用十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既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取得双赢。

 

调解

  

  案例/事实

  

  今年3月,原告江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分公司与被告养殖户程某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书》及《委托养殖结算方案》,约定原告将猪苗交由被告并委托被告养殖生猪。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配送了849头猪苗,并附饲料、药品、疫苗等物料。饲养期间,经原告确认死亡生猪42头。养殖周期期满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275头生猪,但接下来因生猪养殖费用的结算问题,剩余的532头生猪没有交付给原告。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长寿法院,要求被告交付剩余的532头生猪并支付违约金60余万元。

  

  调解 / 过程

  

  承办法官研析案情后,了解到生猪饲养周期期满后如若不及时出栏,原告除了要投入必要的饲养成本外,还要遭受现今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产生的额外损失;被告则担心将生猪交付后原告会拒付生猪代养费,一直未交付。因此,原、被告双方由于彼此的不信任,对立情绪严重,难以达成一致。为了保障被告作为养殖户的民生权益,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原告经济损失,承办法官经过十天不间断的努力,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反复沟通,释理说法,以期生猪尽快出栏的目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同意在被告将532头生猪交付原告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支付预付生猪代养费7万元,具体金额待生猪销售完毕后另行结算,并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和解 / 共赢

  

  该案类型新颖,发生在生猪价格浮动剧烈的特殊时期。其妥善化解,既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出一份力。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已标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留言联系我们删除!
江西仲襄本草生物有限公司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