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醴陵市公安局获悉,7月15至16日,该局先后查处两起在微信群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案件,两人因制造传播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7月12日,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双江村村民汤某(男)在“金色年华”等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告诉家里人不要买猪肉吃了,拉了三车死猪到醴陵市黄沙菜市场,为了不让更多人受害,赶快转发出去吧!”
经公安机关查明,汤某为引起微友关注,复制网上关于某地死猪进入菜市场的信息,将地名更改为黄沙菜市场,先后将该信息发布在9个微信群内。经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该市黄沙菜市场未发现有交易死猪等情形,汤某发布的信息系谣言。
次日,醴陵市枫林镇五石村村民汤某某(女)在“197家长交流”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乡下非洲猪瘟已全面爆发,近段时间购买猪肉须谨慎,最好不要吃。”
经公安机关查明,醴陵市畜牧水产局未发现我市有非洲猪瘟的相关疫情,汤某某发布的信息系谣言。
散播非洲猪瘟谣言怎么处罚?
目前,汤某及汤某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5日。
警方提醒广大网友,不要被谣言所蒙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