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猪场上访成功!!
当地政府给予禁养强拆的答复!!
可以继续养殖但要注意排污的处理!!
禁养和清拆关乎生存,给他们点赞!!
保养殖户利益:禁养拆迁要给予补偿,搬迁应协助落实养殖用地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指出: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
例如,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或者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建设无猪县”的口号。没有很好地统筹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导致部分养殖场户的利益受到损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具体说来有这么几点:
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
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为此,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片面做法。
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
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三是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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