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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广东河源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权威解读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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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 《 河源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于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2年4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 《 河源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于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生猪运输

 

  一、 《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 2021〕2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1号)精神,为更好发挥生猪产能政策调控作用,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总体要求。 明确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二)调控目标。 “十四五”期间, 全市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 8.66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7.79万头,规模猪场(户)保有量不低于153个, 生猪自给率保持在 7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将目标任务按因素法及县(区)实际情况分解至县(区)。

 

  (三)调控措施。 一是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红色 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二是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保基础产能。三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保持政策稳定。持续落实用地、环保、金融、交通运输等生猪产业长效性支持政策不变。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市、县各级要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予以优先支持。三是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各县(区)在信贷投放、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推进实施生猪养殖保险,愿保尽保。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将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户)保有量指标列入市对各县(区)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 “菜篮子”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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