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
1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
2 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
除中药外,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共16个,国内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目录
进口产品名录
3 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目前用于抗球虫类饲料添加剂已取得批准文号产品11个,名单如下
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名单
4 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