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邦诚
广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 > 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运销售生猪白条肉及生猪产品防瘟安全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肉类协会 2018-12-12

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运销售生猪白条肉及生猪产品防瘟安全的紧急通知
 
猪好多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运销售生猪白条肉及生猪产品防瘟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12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从杭州外来动物报验中城北报检站抽取的5份样品中确认3份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从杭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清新副食品经营部抽取的5份样品中确认有2份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这是国内首次在白条肉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应引起高度关注。我省为生猪白条肉调出大省,为保障我省白条肉等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和防疫安全,不发生杭州市的类似事件,提出相关要求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的危害性、严峻性、防控艰巨性的认识,一旦企业在白条肉等生猪产品发现疫情,对我省肉类食品行业及本企业的食品安全信誉、经济效益将造成重大影响。各企业要严把生猪生产肉类加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关口,切切实实做好非洲猪瘟的各项防控工作。
 
  二、严格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的通知》(农办牧[2018]6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认真抓好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
 
  1、抓好养殖环节
 
  各生猪养殖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饲料来源、疫苗及药物等物品采购管理使用、场区圈舍消毒、人员车辆进出管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等项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
 
  2、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要严把生猪来源关。
 
  屠宰企业应对供猪养殖场进行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安全相关情况的考查,包括其饲料来源、各项防控安全措施等。签订生猪购销食品安全及防控安全合同和承诺书。生猪购销经纪人应有畜牧部门备案的证明等相关资料,签订相关疫情安全合同及承诺书。
 
  3、把好生猪入厂关。
 
  生猪屠宰企业要协助官方畜牧驻厂检疫人员做好入厂屠宰前的验证检疫等项工作。严格对运猪车辆进行消毒,发现问题及时按预案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把好产品质量关。
 
  企业要把控好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配齐各环节、各部位的食品安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做好产品进出各环节的登记备查资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协会在考查企业中,河南双汇、洛阳正大、商丘贵友、焦作康利达等单位各项资料健全完备,资料整理整齐有序,体现出企业管理的良好形象,受到外省考查单位人员的好评。
 
  5、把好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运输关。
 
  生猪运输车辆应符合防瘟的有关要求及具备相关证明资料,生猪运输途中不得经过疫区,生猪产品运输车辆要符合冷链运输的温控要求。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车辆在装运前后要进行严格消毒,尽量减少途中停留时间,防止在运输途中被二次污染。承运双方要签订食品安全运输防疫安全合同。河南众品目前正在实行的运猪车辆在距离屠宰厂区3公里外设立预审验证、消毒点不失为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6、把好非洲猪瘟防控期间进出厂区人员的管控。
 
  为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染,生猪生产及屠宰加工企业应加强进出厂区人员的管控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进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疫情期间原则上应禁止外来人员参观。
 
  7、把好销售终端关。
 
  销售终端关系到企业产品直接面对消费市场监管和广大消费者,对企业信誉影响很大。12月2日浙江杭州有关单位先后查处5起从有关省肉类加工企业的产品中发现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疑似病例基本成立。尽管此案到目前为止,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尚无结论,但对其肉类加工企业已经产生较大影响(见文后信息)。我省企业应从此案例中接受教训,做好销售终端环节的有关工作。企业应订立相关合同,分清相关责任的划分。
 
  四、做好疫情期间的信息收集及通报工作。
 
  加强上下与企业间的信息收集交流历来是做好防疫工作的重要一项。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和做好疫情的相关信息收集及交流工作。前段时间我省有关部门委托我协会信息资料的日报工作中,绝大部分上报企业能按规定要求按时上报,但仍有少数企业不能按要求上报。希望会员和有关企业能及时按要求上报企业的有关信息和经验做法。以有利于政府决策和企业间的学习借鉴。
 
  附:有关信息资料供参考。
 
猪好多
 
  附件1、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省外调入猪肉检测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情况的函:
 
猪好多

猪好多
 
  11月29日,杭州市畜牧兽医局送检采自杭州外来动物报验中心城北报验站猪肉样品5份。
 
  12月2日,经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复核,确认其中的3份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该产品来源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工业园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
 
  同日,杭州市余杭区畜牧兽医局送检采自杭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清新副食品经营部猪肉样品5份。
 
  12月2日,经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复核,确认其中的2份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该产品由北京燕都立民屠宰有限公司调入我省,产地是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南店头乡田辛庄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虽然目前官方还未公布河北、山东非洲猪瘟疫情,但是从检测结果来看,疑似病例基本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已经确认了,猪肉以冷链白条的形式运输也还是有非洲猪瘟病毒的存在。
 
  附件2、山东、河北回应浙江反馈猪肉产品监测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有关情况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情况通报
 
  12月5日,据反映浙江从山东省调入的猪肉产品中检测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第一时间与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对接,要求临沂市立即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赴临沂现场指导督导。当地已根据相关规定暂停涉事企业生产经营,对库存产品进行了封存处理,采集库存猪肉样品和环境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溯源工作同时展开。有关情况查明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2月6日
 
  保定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浙江省反馈产地为我市猪肉产品监测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有关情况的补充报告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下午,在省督导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2018年12月4日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向农业部报送的《关于报送省外调入猪肉监测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情况的函》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结果如下。 
 
  一、猪肉产品来源  
 
  经调查,11月29日杭州市余杭区采样的猪肉产品来自北京燕都立民屠宰有限公司,检疫证明号码是1104006230(产品A),数量为9900公斤,出证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该检疫证明备注该批产品产地为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检疫证明号码为1303046902(产品A)。  经核实,1303046902检疫证明确系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10月25日出具,产品数量为10000公斤(检疫证明为估算重量),实际为8389公斤。据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反映,垚隆公司此次销售的猪肉产品均为白条猪肉(不带猪板油),但从浙江杭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清新副食品经营部发回的照片,可清晰看出该批问题产品存在猪板油,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认为,该批产品不能认定是垚隆公司提供的猪肉产品。
 
  二、生猪来源及检疫情况  
 
  经核实,2018年10月25日,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并供应北京燕都立民屠宰有限公司的猪肉产品共涉及生猪60头,来源分别为:  
 
  1.2018年10月24日张全武9头,检疫证号为DB1304595712,生猪来自保定市易县独乐乡(镇)南独乐村养殖户;
 
  2.2018年10月24日窦三25头,检疫证号为DB1303871571,生猪来自保定市望都县文计养殖场;
 
  3.2018年10月24日张全武8头,检疫证号为DB1303490242,生猪来自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乡小河村;
 
  4.2018年10月24日胡东乐3头,检疫票号为DB1303871083,生猪来自保定市望都县贾村镇王文村。  5.2018年10月23日,来自衡水市武邑县河北美神养殖场70头,24日屠宰。其中15头与上面屠宰的45头一同销售到北京燕都立民。另外55头该企业屠宰后进行了分割并全部销售。  唐县驻河北垚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兽医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实施了检疫,经检疫,该批生猪及产品均合格。 三、我市采取的措施  
 
  (一)立即对涉及养殖场进行排查。立即通知涞源县、易县、望都县主管部门对涉及养殖企业进行紧急排查,安排专人负责盯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易县调查核实情况。经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调查核实,易县独乐乡南独乐村养猪户杨丘于10月23日出售生猪9头,到达地为唐县壵隆屠宰厂,现存有生猪396头,其中母猪46头,100斤以上育肥猪200头,100斤以下150头,目前所有生猪生长状况良好,未发生生猪不明原因死亡。  2.涞源县调查核实情况。经涞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涞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乡(镇)小河村旺东养殖场于10月24日出售生猪8头,生猪贩运人张金武称运往唐县饲养(实际到垚隆屠宰场屠宰)。经现场排查,该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570头,其中母猪71头,无不明原因死亡情况。  3.望都县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2018年10月24日保定市望都县文计养殖场出栏生猪25头,货主窦三,运往保定市唐县垚隆屠宰场屠宰。经现场排查,目前该养殖场生猪存栏21头,均健康,无不明原因死亡情况。2018年10月24日保定市望都县贾村乡(镇)王文村出栏生猪3头,货主胡东乐,运往保定市唐县垚隆屠宰场屠宰。经现场排查,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生猪98头,均健康,无不明原因死亡情况。  
 
  (二)立即要求该屠宰企业暂停生产、协助调查,同时对屠宰生产线、车间、场区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库存产品暂停销售。  
 
  (三)在省局指导下对涉及的生猪养殖企业进行抽样送检。  
 
  (四)产品追踪情况。该批产品已经进入北京燕都立民,相关55头猪肉产品由该企业细分割后分类销售。  
 
  (五)该批产品中涉及衡水市武邑县河北美神养殖场,已通知衡水市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1、北京燕都立民销售到杭州市该批产品清单及杭州经销商的微信联系记录。  2、各县(市、区)排查情况报告。 
 
  保定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已标明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留言联系我们删除!
江西仲襄本草生物有限公司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