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药期指动物停止给药到动物性食品(包括可食性组织、蛋、奶等)中药物残留浓度下降至最高残留限量以下所需的时间,即猪只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
1. 管理操作
1) 猪周期全程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2) 在育肥阶段130-140日龄时,开始进行休药期预警管理;大体重猪群在80kg以上时禁止使用长休药期药物(休药期>15天);
3) 出栏前1周禁止使用有休药期的药物;可使用休药期为0天的药物;
4) 特殊猪群使用药物必须经过聚落总、聚落兽医负责人和聚落自育肥负责人三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禁止私自用药;
5) 在猪群开始执行休药期预警管理时,兽医要进入栋舍巡查,清空长休药期药物。
2. 管理方式
1) 违禁兽药及休药期明细上墙(见附件);
2) 兽医处方笺作物药物领用的唯一凭证;
3) 一线严格落实群体加药及个体治疗记录;
4) 每月销售计划制定同时,销售、生产和兽医共同核实用药记录;
5) 育肥后期用药管理兽医/场长进行持续宣贯;
6) 兽药残留为公司管理红线,一旦屠宰端检测发现严惩不贷(具体见《猪产业药物残留管控细则》)
3.违禁兽药明细
4. 粉剂休药期明细
5、 粉针剂休药期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