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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3.15案例被通报,饲料不合格导致生猪死亡!

畜牧记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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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自治区伊犁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在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自治区伊犁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恐怖:饲料不合格生猪死亡!又有3.15案例被通报

 

其中包括一起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

 

2021年9月,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该县喀什镇石桥村三名养殖户报案,其养殖的生猪因饲料问题出现病症并死亡。经查,当事人郭某销售的豆粕粗灰分(干基计)成分为65.7%,严重高出<6.0%的国标要求,不仅扰乱了饲料的市场经营秩序,更极大损害养殖效益。2021年12月,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郭某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经营产品1吨,并处罚款2.2万元。

 

此外,案例中还通报了多起与畜牧养殖有关的案例。

 

2021年4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对伊宁市汉宾农贸市场含有“瘦肉精”的不合格牛肉开展调查,连夜摸排线索,从养殖户、检验检疫机构入手,锁定产供销关键人物和线索。经查,不合格牛肉由屠宰户帕某在未索取《活畜检疫合格证》的情况下购买、伊宁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驻伊宁市便群东梁牛羊肉屠宰场检疫室工作人员经手办理《产品检疫合格证》,并附“动物产品检疫验讫”二维码标签后,流通至伊宁市迪某牛羊肉店销售。该屠宰场2021年以来未建立“瘦肉精”检测台账,无检验记录,在现场发现其使用的“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已过期。因该案已构成犯罪,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的同时,将涉及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移交伊犁州纪委监委。目前,检察院已将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伊犁州纪委对相关部门的5名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伊犁州市场监管局针对2021年3月15日新京报报道“克糖驼王”全脂纯驼乳粉未检出骆驼DNA、“王牌驼”纯驼乳粉检测出牛 DNA开展调查。经查,自2019年9月起,以胡某、叶某为核心的团伙,机构严密,分工明确,在驼乳原料产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同一地址恶意注册新疆某公司等3家“空壳”公司,在陕西注册一家财务公司、一家销售公司,跨省组织原料配送、搭建“线上+线下”的产供销一体化链条。由陕西某公司委托尼勒克县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驼乳粉,并负责原料配送、生产、产品销售。陕西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3家“空壳”公司以新疆驼乳原产地品牌冠名。该团伙在明知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采购远低于驼粉原料市场价、无任何质量检测证明的11吨全脂驼乳粉原料并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新疆某公司将上述原料投入生产,导致该公司两批次初乳配方驼奶粉、驼乳调制乳粉基粉未检出骆驼成分,产品以假充真、虚假宣传、价格虚高,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该案涉及跨省调查并已构成犯罪,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由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2021年,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对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6月7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生产经营的6个品牌11个种类55个批次的驼乳粉分别按20%、30%和40%不等的比例掺入牛乳粉;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生产经营3个品牌4个种类8个批次的羊乳粉分别按照18%-20%比例掺入牛乳粉。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售出涉案驼乳粉1704听511.2公斤,没收违法所得56.87万元,罚款1715.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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