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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印发《意见》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日报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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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辽宁省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用5年至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确保猪肉自给率保持100%。

为巩固辽宁省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用5年至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确保猪肉自给率保持100%。

 

养猪

 

《意见》指出,要构建生猪稳产保供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设,引导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向生猪产业集聚,延伸生猪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辽宁省明确,生猪贷款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及价格保险,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十四五”期间,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130万头以上,最低保有量不少于117万头。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省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

 

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辽宁省明确要通过强化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和供应情况。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做好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牵头工作,加快推进动物疫病防控智能化转型,逐步实现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的数据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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