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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3批次猪肉抽检不合格 检出多西环素及磺胺类总量不符合规定

安徽网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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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抽检信息,有3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涉及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总量)等。
  12月2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抽检信息,该局于近日组织抽检水果、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等食用农产品98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涉及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总量)等。

猪肉
 
  合肥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门面32-33号销售的猪里脊肉,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新中菜市二期白肉区门面24-25号销售的猪后腿,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新中菜市二期白肉区门面21号销售的猪前腿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大家,在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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